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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推行“三个100%”让中医药惠及70万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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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表时间:2007-11-05
四川省古蔺县地处川南边陲,是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看病贵问题,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使中医药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促进了人均医疗费用下降,使更多的群众能看得上病,吃得上药,得到基本的医疗救助,在有效地保障人民健康、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狠抓基础建设。 该县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建设。26个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中医内科、针灸理疗等科室,部分乡镇卫生院增加了中医骨科。同时将中医药工作作为甲级村卫生室创建的主要内容。全县269个行政村,共有中医、中西医及能中会西人员653人,占乡医总数的82.6%。
二是实施名医战略。加强名医和中医技术骨干培养,充分发挥省级名老中医陈江海、罗永杰的带动作用,已培养出市级名中医2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名。同时开展了中医学术经验收集整理和继承工作。将名老中医陈江海的专著《江海诊余拾贝》印制发放到各中医机构,要求各级中医药人员定期总结临床经验,撰写中医药论文。积极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中医基层人才培养项目,累计培养乡村医生305名。
三是实施名药、名企战略。 该县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中药材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支持肝苏药业等中药材加工企业不断壮大。全县规划在2007年~2009年,建设5万亩以赶黄草为主的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种植基地。
四是落实政策保障。 县委、县政府将中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和工作检查督导力度。县财政每年按每人平均0.20元的标准划拨中医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中医药事业。
该县还将符合四川省新农合用药目录的中医药费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三个100%”,即:参合农民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中医药费,按100%比例报销;住院期间需中医服务技术治疗的,按100%比例报销;住院期间使用具备院内制剂条件、经省级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中成药品,按100%比例报销。此举有效降低了古蔺县70万农民看病治疗的费用,促进了新农合的健康运行,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实现了参合农民“花钱少、病治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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