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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会[2007]24号
各专业委员会:
为充分履行我会的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药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职责,经我会研究,由我会所属15个专业委员会联系本专业委员会和分支学科实际情况, 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请见国家药监局网站www.sfda.gov.cn)提供意见和建议。
请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本专业委员会专家开展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07年3月31日前上交我会学术部,我会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
联系人:孙文虹、王爱国
电话:010-58699275-819/818;传真:010-58699125
E-mail:sunwenhong2002@163.com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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