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新农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


辽宁省丹东市新农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公告

(编号: DDXNHCG-2008-06 )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丹东市卫生局统一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统采办)委托,为所需药品及相关服务提供互联网药品集中采购代理及相关服务。

  一、采购范围
  以《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为主,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国家特殊管制药品外的所有临床用药。

  二、配送企业遴选
  此次丹东项目划分为三县(宽甸县、东港县、凤城县)和丹东市三区的区域配送方式,配送商的遴选由辽宁省丹东市卫生局统采办结合原有市场覆盖情况及药监局两网建设具体要求进行遴选,选择五家配送企业负责区域配送。各配送企业应为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药品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抗生素药品。

  三、采购方式
  由具备互联网电子医药交易证书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药品价格、品牌、生产规模等因素,向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药品邀请询价。中选企业与配送商按照业务模式采购,双方签定药品供应合同。

  四、采购周期:一年,从2008 年 8月 1日至2009 年 7月31 日。

  五、索取采购文件方式
  可自行下载附件《采购文件》电子格式。

  六、联系方式:
  1、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林 邮编:10008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B座901
  电话:010-62266688-310
  传真:010-62248130
  2、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系人:郝迪 邮编:110032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甲 鸿阳大厦1302室
  电话:024-26217188-8883
  传真:024-26217588
  注: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我公司网站通知为准。

海虹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丹东市新农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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