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办〔2008〕24号关于公布2008年新增补心脏介入等四类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的通知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经企业申报,根据有关规则,制定了我省2008年第一批新增补的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外周介入、心脏启博器等共98个医用耗材产品集中采购的最高采购限价,现公布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新增医用耗材采购品目类别为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外周介入、心脏启博器四类(附件),供医疗机构自行选择采购,其实际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挂网限价。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耗材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经营企业和产品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本次新增补医用耗材最高临时零售价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08年新增补医用耗材上网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8]126号)执行。 二、凡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低于挂网最高采购限价的,其临时零售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省物价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上网医疗机构请自行下载附件,我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四、本通知自2008年7月15日执行。
附件:2008年新增补医用耗材目录查看.xls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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