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医疗机构2008年第一批药品集中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XNT2008001)规定,近期将组织对经专家认定需价格谈判品种及投标人未按合理比价报价的品种进行价格谈判,为做好价格谈判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谈判程序:将认定的需价格谈判品种及未按合理比价报价的品种在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根据公示的情况在网上进行再次报价,庄讯公司对再次报价后信息进行整理后进行面对面价格谈判。
二、网上再次报价时间:8月26日10:00至8月26日16:00,共计6个小时。
三、网上再次报价的方法及要求:
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CA-key登录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投标客户端”对涉及的药品逐一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不得超过投标人上次提供的报价,且必须对所有价格谈判报价药品进行报价,对因故未进行报价的药品将以上次的投标报价进入价格谈判投票程序。
2.同生产企业同剂型不同规格或包装的品种的报价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以最小已报价单位为基础简单换算。规格含量相同而包装不同应按国家差比价原则进行报价。
3、如因未报价或未按合理的比例关系报价而未中标,责任自负。
四、需价格谈判的投标人必须在8月27日上午9:30到达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进行价格谈判。
附件3:需价格谈判的投标人名单同附件1
南通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庄讯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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