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说明
关于2008年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续签工作事项的通知
津医药招字[2008]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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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8年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以下简称成交品种)的续签工作已启动,现将续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代理机构对2008年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成交企业及其成交品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采购周期内的供货情况进行复审。
二、通过复审的成交品种,代理机构向其成交企业发出续签确认通知。企业按通知要求递交成交品种续签申请,符合要求的品种成为续签成交品种。
三、申请续签的成交品种成交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交价不得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85%。
(二)物价部门未上调最高零售限价的,成交价格不得上调。
(三)物价部门上调了最高零售限价的,成交价上调幅度不得超过最高零售限价的上调幅度,对成交价上调幅度过高的品种,须经专家小组审定。
(四)在2008年社区药品集中采购中,以组合报价方式成交的部分品种如不再申请续签,成交企业须对其余申请续签的品种(最高零售限价上调的品种除外)进行价格下调,保证组合报价产品整体降幅不变。
四、申请变更包装的成交品种,须按要求提供新包装品种补充批件、药检报告、说明书、物价批文等资格证明文件,且其单价不得高于原成交品种(最高零售限价上调的品种除外)。
五、专家小组对企业续签申请进行审议。
六、代理机构对本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并报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七、经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审定,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组织成交企业同市级配送企业签订委托配送协议。
八、合同协议手续费220元由各单位各医药公司承担,农业银行;622848 02400 65646913 林业
九、将公司全套合法手续、药品外包装、银行回单、三月底前寄往我单位,以便落实。
请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自2008年2月15日始,随时关注代理机构(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按时按要求完成续签工作。
名 称: 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2楼142窗口
邮政邮编: 300161
联系电话: 022-24538232
传 真: 022-2453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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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六日